关于印发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内容、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:
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和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,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性,我部修订了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内容及格式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,配套制定了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(污染影响类)(试行)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(生态影响类)(试行)》。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内容、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,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。自实施之日起,原国家环境?;ぷ芫钟》⒌摹豆赜诠肌唇ㄉ柘钅炕肪秤跋毂ǜ姹怼担ㄊ孕校┖汀唇ㄉ柘钅炕肪秤跋斓羌潜怼担ㄊ孕校┠谌菁案袷降耐ㄖ罚ɑ贩ⅰ?999〕178号)废止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0年12月23日
(此件社会公开)